關(guān)帝靈簽 第五十六簽 己己 下下
詩曰
心頭理曲強詞遮,直欲欺官行路斜;
一旦丑形臨月鏡,身役憲網(wǎng)莫咨嗟。
【現(xiàn)代白話文解簽】
解曰
自己理曲,還要強詞奪理,來掩飾自己的過錯。只想用欺騙的手段來走非法的路子,一旦事情敗露,身投法網(wǎng),接受法律制裁,則后悔也來不及了。
斷曰
運勢:雖是低谷,天無絕路,出路有一,尋覓可耶。
家庭:人丁分散,時勢所趨,但謀合者,必須為之。
財利:時運未至,徒勞無益,多方研習(xí),以待來時。
事業(yè):押之皆失,不為汝拙,是局勢也,叵餒志耶。
升遷:身虛心亂,調(diào)吾身心,注意調(diào)適,不可勉強。
姻緣:不宜結(jié)也,兩姓不合,宜速分去,以免誤己。
考試:無望之時,宜改行去,一技之長,可享終生。
健康:一時突發(fā),所幸速往,大國手救,留得一命。
遠行:得待運至,方可出之,出之獲利,即回可耶。
訴訟:不宜再論,論即敗兆,一時之忍,得萬世寧。
失物:失于陽方,恐難回手,是警訊也,添新可耶。
【傳統(tǒng)版解簽】
圣意
莫興訟、勿求財、病有崇、行人回、婚宜慎、難信媒、行正直、免兇災(zāi)。
解曰
此簽主有瞞心昧己之事。官非口舌之災(zāi)。始時诪張為幻。希圖幸勝。一旦水落石出。機關(guān)破露。致遭刑憲之累。自作自受。理所應(yīng)得。復(fù)自嗟嘆何益乎。凡有機事機心。及早悔悟免禍。
釋義
理曲詞遮。明明不循道理。虛言粉飾。是自欺也。更欲欺官行邪。乃是健訟斗詐之謀。則欺人矣。總之皆是欺天。天鑒不容。丑惡自露。臨月鏡。言如月之光明。鏡之澄徹。豈有遁形乎。于是法律不容。自投罪網(wǎng)。害人終自害。悔無及矣。人慎毋墜此孽障哉。
解簽
雖然心里知道理由不夠充份,但仍然以花言巧語在遮飾,此種個性易惹官非,就算在公堂之上,照樣自圓其說,欺官騙上,并非自認(rèn)有理就會贏,畢竟夜路走多了,還是會露出馬腳,可以騙別人,但無法騙自己,一旦事跡敗露之后,所有罪刑都原形畢露,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,到時不必怨嘆。如果能從現(xiàn)在起有所改變,以真心相待,相信必可免除一場牢獄之災(zāi)。
東坡解
心邪理曲、飾詞欺公、明鏡照破、必致終兇。何如退步、正直是從、庶免其禍、可保厥躬。
碧仙注
訟累皆由自己招、十場煩惱九場焦、不如退步求安靜、只把明香向佛燒。
【占驗】
一生占入學(xué),后果與選。
又一生占科舉止考,雖見遺,后遺才收錄。蓋“應(yīng)身投憲網(wǎng)”之句也。
【故事】
王樞密奸險
宋?王欽若,字定國,官至樞密,封翼國公,謚文穆。仁宗嘗謂輔臣曰:“欽若久在政府,觀其所為,真奸邪也。澶淵之役,遼已大震,寇準(zhǔn)請乘破竹之勢,以復(fù)燕云。欽若妒功,乃以孤注阻之。真宗竟許遼盟,使宋終失燕云。欽若之罪也。”